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楼07
预约咨询:021-3305-1308
上海婚姻律师网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离婚新闻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生育流程
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借腹生子”小孩由谁抚养?
《婚姻法》房产归属要点解读
注意!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公积金在离婚中的处理方式
青春损失费的误区 !
谈“小三”是否有继承权
怎么样算是重婚?
妻子状告没有性能力必须离婚
闪婚闪离,80后婚姻怎么了?
天气信息
来访线路

来访线路

副标题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新浪微博秀
我们的律师团队
潘  熙  主任律师
张敏仪  专业律师
吴美玉  专业律师
李  迪  律师助理

遭遇家暴者如何举证和保护自己?

 二维码 87

什么是家暴?家暴有什么特点?当遭遇家暴,被家暴者应如何举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家暴者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后,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吗?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家暴?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二、家暴有什么特点?

1、普遍性和严重性

美国家暴受害妇女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女人遭丈夫打,约有20%~30%的女人遭现任或前任男友的肉体上的虐待。家暴是妇女遭受严重损伤的最常见的原因,约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上。

2、反复性发作

家暴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为:

一、紧张状态阶段: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的同时,伴随对受害者自信心的彻底打击。虐待者通过控制受害者接近家人、朋友、钱、散步闲逛等方式孤立、隔离受害者。

二、暴力阶段:紧张、压抑状态爆发为对受害者攻击、袭击,随着紧张的缓解,施暴者可能表现出对受害者的谦意、温柔。

三、亲密阶段:反复攻击的施暴者常表现出深深的良心谴责、悔恨和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的誓言,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的重复

3、形式多样

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对受害者来说,多种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施虐者对受害者进行肉体上的攻击可表现为:用武器袭击或打击,殴打,用拳或物击打,用拳猛击,打烂,踢,烧,掌掴,用武器(刀、枪)危胁等,合并出现,且反复发生,越演越重。

4、暴力发生隐蔽

暴力发生隐蔽,难以防备受害者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较长,暴力的发生常常不为人所知,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常处于无防备状态。

5、反复受伤

检查受害者,可发现不同恢复期的损伤。受害者的临床损伤特点典型损伤包括:挫擦伤,小的撕裂创,主要集中在头面部、颈部、躯干部,与其它致伤原因、类型比,乳房、胸部、腹部损伤较为常见。

三、遭遇家暴者如何举证和保护自己?

第一,发生家庭暴力事件时,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让他们予以劝阻和调解。

第二,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施暴者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第四,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四、遭遇家庭暴力就能判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学理上一般将家庭暴力分为四种类型: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以及性暴力。即一方通过以上四种暴力手段迫使对方屈服,服从自己。家庭暴力的实质就是控制,包括心理上或身体上的控制。如果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且情节恶劣,则有可能构成虐待罪;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们经常有在新闻中看到关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报道,但在法律中,并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构成家庭暴力,其认定方面要求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微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如果仅仅是暂时的皮肉之苦什么的,很难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起诉离婚时,为了证明有家庭暴力的发生,当事人特别是作为弱势一方的女方,一定要有意识地注意证据收集。切不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忍气吞声,令对方更加肆无忌惮。那么哪些家庭暴力的证据在起诉离婚时会被法院认可呢?

首先,报警记录。

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想尽一切办法报警求助,或是请求听见或看见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时的邻居代自己报警。派出所民警一般在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阻止暴力行为或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具体情形,并将其记录在案,这就是报警记录。这将是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第一手证据,也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受害者在施暴当时无法报警或也无法求助他人,则应在结束后的最短时间内拨打110或自行到派出所报警,制作报警记录。

其次,验伤报告。

正如前文提到的,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而验伤报告是证明伤情的最重要证据。受害者受到伤害后,应注意将受伤情况拍成照片保存,并自行到医院验伤,或凭借警方开具的专门的验伤申请单到指定司法鉴定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受害方要注意将伤情报告保存好。但是,在法庭辩论中,由专门司法鉴定医院做出的验伤报告效力会更高一些,针对于对方否认的可信度也更强。故而,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仍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再次,认错悔过书。

施暴者在实施家庭暴力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冷静期或是悔过期,再之后夫妻双方可能在施暴方认错悔过后和好如初。因此,就可能存在认错书、悔过书或是保证书,保证从此不再动手,并祈求受害方的原谅。但是从心理学上讲,一般打开了手后就不会罢休,可能一个情绪激动就又随时再次发生暴力事件。因而,认错悔过书就是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受害方应注意让施暴方在悔过书中写明家庭暴力的时间、次数,并妥善保管好,以方便日后一旦诉讼离婚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尽可能地为自身争取合法权益。

最后,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一般动静都不小,或是受害者可能脸上带伤,故而经常发生家庭暴力者周边的邻居一般都会有几分知情,诉讼离婚时可以请知情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当然受害一方也可以寻求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帮助出庭作证,以指认家庭暴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