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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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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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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时的夫妻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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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张某与沈某是大学同学,两人自由恋爱八年,同居四年,步入婚姻殿堂。结婚后的第五年,沈某突然向法院提出请求判决离婚,请求离婚的理由是张某经常酗酒、赌博、外出应酬,对家庭不尽照顾义务,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坚持要求法院解除其与张某的婚姻关系。

张某在法庭上抗辩时提出,其与妻子沈某的感情非常好,平时几乎很少争吵,近两年由于自己换了工作做销售,为了应酬客户,对家里的照顾确实比以前少了一点,但从没有酗酒、赌博这些行为,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个中隐情逐渐浮出水面。原来两人结婚第三年张某上班时突然晕倒,送去医院后沈某也是精心照料,但经医院确诊张某所患疾病为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治愈,且须花费巨额的医疗费。

一边是高额医疗费,一边是长年生活的捉襟见肘,沈某萌生了离婚逃脱“苦海”的想法。因此想假借离婚为由,逃离婚姻的枷锁。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沈某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调解,继续共同生活战胜疾病,沈某意已决,一再坚持离婚。但法官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支持沈某的诉讼请求,要求沈某承担起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专业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认为通常以为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道德上的义务,恰恰相反,夫妻间扶养义务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夫妻扶养义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彼此生活上互相扶助、经济上相互供养的法定义务。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只承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如当一方病重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