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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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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写男方妈妈名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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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单亲家庭长大的男孩,父亲在我出生后不久就因一场意外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把我拉扯长大,后来我通过努力上了大学,考上了公务员,找了现在的妻子,结了婚,成了家。可是最近我很苦恼,妈妈倾其所有花了20几万买了一个房子,是我们单位的集资房,婚前交的首付,二次付款时一次性交齐。落的是妈妈的名字,现在女方家因为这个问题十分不满,我很困惑,女方家不满的原因有三:

1、面子上挂不住,单位人不好看。

2、我是外地人,找的妻子是本地的,结婚时在女方家为主战场,女方家付出相对较多。但是家电和其他费用我们男方也都出了,就是当时房子还没下来。

3、不改成我的名字他们很生气,我也很苦恼,现在夹在中间不知所措。

急急急,妈妈担心我们万一离婚后房子还要给人家,赔偿不起啊。

解答:建议你看一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即使产权由你母亲名下更名到你自己名下,房屋产权仍然属于你和你妈家的婚前财产,请不用担心!

另外,婚姻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结婚时,对财产必须明确约定,不应该做人情、马虎了事。父母房产赠与男方或女方,应依父母意愿而定。

如果结婚时,对方硬要在“加名字”上做文章,应说明为什么要加名字,要有具体详实的书面协议。否则,离婚时,可能被视为“赠送”的处置行为。

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上你老婆的房子保护你财产最好的办法是 “划分份额”: 你和孩子(若有)占百分之99 ,你老婆百分之1。

因为婚姻“契约”对人生极其重要,公平自愿才能和谐长久,如果申明这些基本道理,对方仍然蛮不讲理,以婚姻为要挟,那么对婚姻只有“慎重对待”四个字

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不仅是在新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在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归谁,法律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将婚前财产,离婚归谁的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三、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以上是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归谁部分情况的详细解答,在生活中最难处理的就是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纠纷。但是父母出资买房却是一大部分夫妻买房的方式,因此,处理婚前房产,由于具体情况的相差各异,离婚归谁还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也不必过分担心,因为有专业人士精通此事,可以为大家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