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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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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承诺提离婚就赔200万 夫妻离婚法院判赔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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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提出离婚就赔200万

周伟今年40岁,妻子阿萍41岁,3年前两人在花都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均为第二段婚姻。周伟与前妻生育一名女儿,离婚后孩子随妈妈生活;阿萍与前夫育有一名儿子,现年12岁,跟阿萍一起生活。

2006年,周伟与阿萍通过某家婚恋网站相识,因周伟当时一名服役军人,与远在千里之外的阿萍一直是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沟通,仅在结婚之前见过一面。双方在婚前彼此了解甚少,这也为日后的夫妻矛盾埋下隐患。

2011年,两人决定登记结婚。婚前,为了讨好阿萍,周伟手写了一份《结婚协议及承诺书》,其中如此保证:

“一、无论婚前或婚后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只要是写阿萍名字的,永远都是属于阿萍的。……四、永远爱护阿萍,忠实阿萍,忠实婚姻,对家庭负责,绝不发生婚外情或性,如有发生,我无条件同意与阿萍离婚(阿萍要求离婚的话),除净身出户外,并赔偿阿萍一切损失200万元。五、结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阿萍提出离婚,如向阿萍提出离婚,参照本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赔偿……”

要求妻子返还贷款

两人的婚姻在婚后第二年开始亮起了“黄灯”。

在阿萍看来,周伟经常半夜拿着手机到客厅不知道干什么,“怀疑与人网聊”。甚至,阿萍觉得周伟偷偷地将花盆的泥放在她饮用的茶水里,“想毒死她”。

另一方面,周伟也怀疑阿萍不务正业,天天以管理Q群为事业,并与网友有着暧昧关系。有一次,他无意看到阿萍写了“遗嘱”,内容中居然把他视作外人,并对他进行毒骂。

由于无休止的猜忌,夫妻感情日渐冷淡。周伟遂于2013年3月向花都区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庭上,周伟指出,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前,女方迫使男方不断为她提供买房买车位等资金,还逼迫男方签署所谓的“结婚协议书”才同意结婚。

周伟说,婚后女方很少做家务,整天与网友厮混,并监控男方的作息时间,要在“出勤表”签到,动辄以“忠诚保证书”中的“违约赔偿条款”内容要挟。此外,虽然房产权和车位产权都是登记妻子名下,但周伟共承担偿还贷款7万元,由此要求妻子返还这两笔贷款。

对于丈夫的指控,被告阿萍辩称,当初觉得丈夫想害我,她觉得特别恐惧,才写下遗嘱,“我认为双方存在误会”。阿萍认为,现在她和周伟还是有感情的。

判决巨额赔偿承诺无效

花都区法院一审指出,原、被告双方均系再婚,婚前通过网络相识但见面甚少,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缺乏基本的信任与尊重。从双方提交的“保证书”、《结婚协议及承诺书》及“遗嘱”等证据可见双方婚前感情一般,婚后亦未建立健康的夫妻关系并因纷争引至分居,以至于庭审中仍相互攻击、谩骂。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支持原告与被告离婚的要求。

同时,对于原告提出要求从被告拿回婚后自己出资还贷的7万元,法院认为“涉案房屋以及涉案的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支持。

此外,原告周伟在承诺书中写到“提出离婚就赔偿妻子200万元”,被告阿萍为此提出索赔。但法院认为,这份保证书缺乏公平的基础,其所附条件限制了公民人身权利,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损害赔偿条件。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阿萍不服上诉。

广州中院日前终审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判决有误,予以纠正。根据原告周伟签署的《结婚协议及承诺书》约定,涉案房屋以及涉案的车位均登记在阿萍名下,应属于阿萍的个人财产,无需支付周伟相应补偿,但剩余按揭贷款应由阿萍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