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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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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中「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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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雷春波&徐娟

4月25日,官方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其中,房产登记是大众关注的焦点。

当你需要与他人共有房产时,选择何种共有方式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房产登记中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这些区别,你一定要知道!

01

房产的共有类型及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主要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对房产各占多少份额。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房产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共同共有,则需要以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夫妻财产共同共有

(2)家庭财产共同共有

(3)遗产分割前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02

区别:不同共有关系下处置房产

(一)

出售、改装、拆迁等

属于处分共有物、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共有人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

没有约定的,按份共有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共同共有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二)

分家分产

属于分割共有物,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房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共有基础丧失:共有关系难以延续,例如离婚、死亡等情形。


重大理由:共有关系对抗其他重要利益或公序良俗。

例如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

上述规定就是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处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房产中自己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无法直接确定各共同共有人的份额,单个共同共有人理论上无法向第三人转让。

03


房产之债,如何处理?

(一)对外关系

因共有的房产产生的债权债务,例如房贷、租金等,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二)对内关系

按份共有: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总结:

按份共有依据约定或实际出资成立,房产份额分割明确,按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以产生合理预期。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共同共有人对共有房产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对整体房产享有共有权,却无法认定各自份额的所有权。当共同关系结束时,共有继承丧失,共有财产才能被分割,除非有其他重大理由,分割后的房产形成按份额的单独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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