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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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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离婚,力争月近2万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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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佳律师事务所范晓红主任代理的某未成年人诉其父亲的抚养费纠纷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某未成年人胜诉。一审判决原告父亲给付三年欠付的抚养费共计53.2万元。

本所团队于2023年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范晓红主任经过与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沟通,了解了案件详情。原告父母结婚12年后开始分居,原告随母亲共同生活,其父亲两次起诉离婚,均未判离,自起意离婚,于是其父亲试图通过停止给付原告抚养费的方式强迫原告母亲离婚。原告母亲身为一名全职家庭妇女,自强自立,重返职场,但收入较低,不足以维持母子二人的生活,原告遂起诉其父亲给付抚养费每月2万元。

当事人提供了大量案件材料,包括当事人母亲的银行流水、当事人母亲自分居起为当事人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凭证。范晓红主任带领律所团队对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确定了案件的处理方案。

在庭审过程中,范晓红主任等围绕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与被告代理律师进行了辩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第一,被告曾承诺原告母亲支付原告的抚养费直至原告满18周岁;

第二,被告婚后转给原告母亲的600余万元均用于买房、还贷,不足以支付原告的生活支出;

第三,仅被告个人所得税记录显示原告父亲年收入约80万元。

最终,范晓红主任以其周密的庭前准备和出色的庭审发挥赢得了一审判决的胜诉,在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原告父亲已支付5万元医疗费及5万余元培训费用的前提下,原告共获得抚养费53.2万元,月平均接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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