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攻略!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生育流程
袁芳
近年来,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情形越来越多,笔者所在团队今年就参与了好几起涉及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婚姻筹划的项目。那么一方为香港居民、一方为内地居民,在登记结婚以及生育方面有哪些程序和特殊之处呢?笔者整理了以下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供参考。
一、在内地登记流程
如果是两个中国公民结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内地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香港一方: |
a | 香港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
b | (1)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
(2)携带“无配偶证明”前往香港公证律师行申请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
c | 双方半身合影彩底(红色)2吋照片3张(可现场拍摄)。 |
内地一方: |
a |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b | 双方半身合影彩底(红色)2吋照片3张(可现场拍摄); |
c | 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当场填写即可,登记处会联网查询) |
双方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即可。
2.香港居民一方如何出具“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step I向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无婚姻记录证明” |
申请方式: |
a | 官网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applycamr.htm申请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并预约领取时间; |
b | 本人下载“无婚姻记录证明” 申请书填写好通过邮寄方式申请; |
c | 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当场填写申请书。 |
领取方式: |
最好是本人亲自前往,如果是代为领取,则需携带代领人的香港身份证、有关授权证书原件、网上申请确认书列印本、被代领人身份证、当事人身在香港以外或身在香港但无法领取的证据,比较麻烦。 |
领取时间: |
官方宣告的领取日为申请后9个工作日。但根据笔者团队的实务经验,80后的香港居民,一般第一天申请,第二天就可以拿到。情况特别紧急的,也可联系拟领取的婚姻登记处协商提前领取。 |
申领费用及支付方式: |
申请无婚姻记录证明的费用为680港元,网上申请则网上用信用卡支付;邮寄则通过对方寄回的文件中指明的方式付款;现场申请则现场支付。若申请人有婚姻记录还需支付140港元翻查婚姻登记记录费。 |
Step II出具“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声明 |
所需证件: |
a | 香港一方的香港身份证原件; |
b | 香港一方的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
c | 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原件; |
d | 内地居民一方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
e | 内地领证的民政局地址; |
公证费用:港币3000元整(不同律所可能有所不同) |
取得方式:面签后大约3个工作日可出具正本,副本会寄到内地拟结婚的登记处。 |
二、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当然也可以在香港登记结婚。注意事项如下:
登记条件: |
| 理论上双方满16周岁均可登记结婚。但满16周岁未满21周岁的,需要提交父母的同意书。 |
所需证件: |
大陆居民一方 |
a | 往来香港的有效签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b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果户口本上注明了未婚的话); |
c | 若户口本为注明未婚,则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有权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
d | 若离过婚,则需提交离婚证书或法院的解除婚姻判决书; |
e | 若曾丧偶,则需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
香港居民一方 |
a | 香港有效身份证件; |
b | 若离过婚,则需提交法院的解除婚姻判令; |
c | 若曾丧偶,则需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
所需费用: |
a |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缴纳305港币; |
b | 如果选择去婚姻登记处结婚,则需缴纳705港币/工作时间,1935港币/非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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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香港婚姻登记注册的流程:
step I 填写并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
a | 网上预约,登陆www.gov.hk/marriagebooking预约,然后当场递交; |
b | 电话预约,852-3102 3883,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然后当场递交; |
c | 直接当场递交。 |
注:无论何种预约方式,均须当场亲身递交通知书,婚姻登记官需要审核双方当事人的证件信息。递交成功后,记得关注与预约婚礼日期。 |
Step II 婚姻登记官存档及展示拟结婚通知书(15天) |
| 递交了拟结婚通知书后,婚姻登记官会展示通知书的第一部分,看是否有相关人士的反对。展示需持续15天。 |
Step III 婚姻登记官颁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婚礼必备) |
| 若没有人反对,婚姻登记官会颁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注意:双方在举办婚礼之前,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举办婚礼,都必须要有“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否则不能办理。 |
Step IV 举办婚礼(必须在提交拟结婚通知书3个月之内) |
a | 根据预约的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处举行婚姻。需携带两名18周岁以上的香港居民作为见证人。 |
b | 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姻,需提前与举行婚姻的神职人员沟通时间、地点。 |
c | 在其他场所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姻监礼人在香港是有资料库的, 需要自行联系并支付费用。 |
Step V 婚礼当场宣誓并领取结婚证书 |
双方在婚礼上,在婚姻登记官/神父/婚姻监礼人的见证下宣誓,并签署结婚证书,一份交由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交由新人保管。 |
三、在香港生孩子流程
结婚之后,很多夫妇都选择到香港生孩子,所以笔者也总结一下在香港生孩子的相关流程。2012年起,香港所有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停止接收“双非”孕妇赴港生产。但“单非”孕妇在拥有特区政府要求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赴港生孩子。“单非”孕妇主要是指一方为香港居民,一方为大陆居民。由于赴港生产都要提前预约床位,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预约分娩程序大同小异,起码需要以下文件。
所需文件: |
a | 香港结婚证明书或由内地公证处证明的内地婚姻证明书(对应内地的结婚公证,而非结婚证公证); |
b | 香港一方的香港身份证正本; |
c | 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真确性的宣誓书(前往香港民政事务署下属的民事政务处宣誓即可); |
d | 签署授权有关部门(香港民政事务署)在必要时向内地查核其夫妻身份的授权书(此项与前款宣誓一同办理即可)。 |
以上只是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生子的一些常规流程,比结婚更重要的是婚姻的提前筹划,尤其是跨境婚姻,更需要提前筹划。香港和内地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选择在哪地结婚、在哪地生孩子、在哪地实际共同居住和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将来万一产生离婚纠纷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处理。本着对自身及对孩子负责的态度,笔者建议打算结婚或生育的双方,最好提前咨询专业婚姻财富律师,以规避婚姻可能带来的风险。 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