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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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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法院家事判例:男子诉前妻追讨百万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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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于先生起诉前妻和孩子,要求给付151万余元并返还轿车。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判决支持了于先生的部分诉讼请求。

于先生和王女士2004年3月25日登记结婚。两个月后,王女士生育一子小奇(化名)。2009年初,二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奇由王女士抚养,于先生每月给付2000元生活费。2013年10月,于先生与小奇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经鉴定二人不是亲生父子关系。

于先生称,婚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小奇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全部由他承担。离婚后,他除了每月给付抚养费,还多次给付各种费用,并借给王女士一辆轿车用于接送孩子上下学。于先生说,他为孩子付出了多年的感情和精力,现得知儿子并非自己亲生,难以承受,因此起诉要求王女士和小奇返还抚养费131万余元,要求王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返还轿车。

庭审中,王女士称,孩子出生时于先生就知道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虽然于先生曾给她109万和一辆车,但这笔钱并不是抚养费,而是因为她一直在利用自己的人脉和社会关系帮助于先生,这笔钱是于先生支付给自己的商务酬谢、偿还债务和治病费用。王女士称,离婚后于先生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从2009年2月到2010年6月于先生只给过2.7万元抚养费。

于先生则称,109万中100万元是支付给小奇的抚养教育费用和基金,9万元由王女士用作装修房屋。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辩称于先生自始知晓小奇非亲生,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王女士在与于先生婚姻存续期间与案外人生育一子,王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之义务,给于先生的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痛苦,作为无过错方的于先生有权要求赔偿。但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支付给王女士的100万元是抚养费,最终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王女士返还于先生抚养费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对于返还车辆,双方可另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