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
按人头分配的安置房,离婚时怎么分?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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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诉讼中,有关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是一个难点。下面的案例,是对于按人头分配面积的安置房的分割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
案情是这样的,李女士和蒋先生结婚后,遇到家里拆迁。根据当时按人头分配面积的拆迁政策,每人分得50平方米的面积。由于二人婚后没有生育子女,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又共同分得50平方米的面积。该安置房全部由男方出资,按照85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购买,而此时该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
法院首先认定,按照75平方米计算李女士的拆迁权益,其中包括李女士自己分得的50平方米,以及因为没有生育子女而分得的50平方米的一半。
法院最终判决,男方应当支付给女方补偿款407025元。
【律师温馨提示】
以优惠价格购买的按人头分配面积的安置房,在离婚分割时,应当结合当时的拆迁政策,根据安置房上的各自的贡献值,计算权益份额,最终确定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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