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在国外的华侨夫妻,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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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王福玲 融家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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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在国外的华侨夫妻起诉离婚,是否必须提供其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证据,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呢? 02 案例回放
李先生和王女士,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在国内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创业,并在国内积累了一定的固定资产。2012年,一家三口先后到美国定居至今但并未申请美国国籍。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以及其他多种原因,夫妻感情破裂,考虑到众多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国内,王女士决定在国内起诉离婚,但国内法院认为王女士和李先生目前在美国定居多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女士应该先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请,如果美国法院不予受理后,才能在国内法院起诉。那么王女士必须先去美国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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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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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1、根据国际司法的长臂管辖原则,大多数国家都在扩大自己的司法管辖范围;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是中国公民,也是依中国法律在中国缔结婚姻关系,他们是平等的民事诉讼主体,王女士作为原告一方向国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李先生对此不提出异议,说明双方均愿意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 05
提示与建议 国内法院应当接受当事人的离婚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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