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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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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消失十年,妻子能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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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宝坻区人民法院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本案中,丈夫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妻子多次起诉与其离婚,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然破裂,故法院判决双方准予离婚。

来源|宝坻区人民法院、宝坻天平

一、案情简介

前几日,宝坻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妻子作为原告,起诉离家出走的丈夫,请求法院判处二人离婚:小北(女,化名)和大志(男,化名)2006年领证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星星(化名)。两人曾因家庭琐事产生过矛盾,2011年,再次发生争执,大志负气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小北两次向宝坻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一回被判驳,另一回自己撤诉。现小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判处婚生子星星由其抚养,其自行负担抚养费。

宝坻法院在收到小北的起诉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被告大志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应素材料,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法院审理

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以利于创建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既要保障离婚自愿,又要反对草率离婚。除双方自愿离婚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前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图片

本案中,小北与大志结婚时间较长,并育有孩子,虽已建立了夫妻感情,但自2011年5月,大志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小北多次起诉与大志离婚,夫妻感情已然破裂,应当准许。双方之子星星自大志离家出走后一直随小北共同生活,且法院对星星询问时,其也同意今后随母亲共同生活,故小北要求星星随其共同生活并要求自行负担抚养费,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宝坻法院判决准予小北与大志离婚;双方之子星星随小北共同生活,抚养费由小贝自行负担。

三、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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