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
婚约期间赠送汽车,退婚后应否返还?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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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山东高法
01 岳先生和林女士相识多年,2021年7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随即准备结婚事宜,岳先生为表爱意,表示愿意为林女士购买汽车。随后岳先生除了10万元现金彩礼外,还向林女士转账48万元,为其购入宝马牌汽车。好景不长,2022年1月,双方矛盾不断,最终确定退婚,但因彩礼返还问题产生争议,岳先生无奈之下将林女士起诉至法院。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于2021年11月10日向被告转账彩礼48万元,被告使用该笔款项为自己购买机动车宝马X3一辆,至今一直被被告占有使用。对于原告方说48万元是彩礼的说法,被告方表示不认可。48万元系原告主动要求转给被告,而非被告向原告索要, 录音也可以证实原告自认48万元是一般赠与,被告购买宝马牌车一辆是在确定恋爱关系第二天为表达爱意等原因的赠与,不是彩礼。被告林女士认为48万元购车款是双方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不应退回。 02
(图片来源于央视新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同时,法律对于彩礼返还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图片来源于央视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出示证据证明被告在购买汽车时也支付了部分购车款,所以不能将48万元全部退还给原告。案涉的宝马牌汽车系经双方合意后购买,汽车属于消费品存在较大的折旧损失,且林女士也支付了部分购车款,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应对车辆的折旧损失承担共同责任。因双方均不申请对案涉宝马牌车辆的现状进行鉴定,结合车辆购买价格、双方出资情况、车辆折旧等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定由林女士返还岳先生车辆售价中的35万元。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林女士返还岳先生35万元购车款。后岳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济南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3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岑玉洁 恋爱期间特别是婚约期间出现的大额财物赠送,如高档汽车、大额转账、名贵物品等,如果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属于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只有所附条件成就才生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案件也启示广大人民群众,要正确处理彩礼问题,树立成熟、健康的婚姻观念。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会对优秀的文章进行转发。 已知转发文章来源和作者的,我们将注明转发来源和作者。 对于未知来源和作者的,如您是作品原作者请联系我们予以注明。 文章作者如需要删除文章的,也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