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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毛孩子”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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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陈明东耳西来 明律如是说

文|明律

公众号|明律如是说

*特别说明本文所称的“毛孩子”并非指未成年子女,而是指长毛的猫猫狗狗等宠物。所以,本文探讨的不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是离婚时,如何分宠物的问题。


天长地久有时尽,结婚之后有离婚,当爱已成往事,当婚姻名存实亡,离婚就成了很多夫妻的选择。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需一并解决。若家有毛孩子,毛孩子该给谁呢?这也是一个问题。

有人不爱江山爱美人,有人不爱财物爱宠物。有人房子车子都谈妥怎么分了,但谁也不肯放弃视为“家人”的毛孩子。这不是段子,现实中不乏其人。 徐某(妻子)和李某(丈夫)是浙江衢州的一对夫妻,两人2015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两人养了一只柯基犬,两人都十分喜爱这个“毛孩子”。 后,两人因种种原因感情破裂,2022年4月在衢州市柯城区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过程中,两人均向法官表示同意离婚,对房子、车子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也达成了一致,独独在柯基犬的归属上,两人都表示毛孩子应该归自己,互不让步,拒绝放弃。

妻子徐某称,这条柯基犬是她买的,日常的吃喝拉撒遛玩睡也主要由她照料。自己早已将柯基犬当成了家人,感情深厚,不能分离。而男方平常工作繁忙,一有空就喜欢打游戏,缺少对柯基犬的照顾。故,这毛孩子应该归她。 丈夫李某则称,虽然他日常照料这只柯基犬的时间没女方多,但他也经常会带它出门遛弯玩耍,自己同样将柯基犬当成了家人,视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这毛孩子应该归他。 离婚了,夫妻感情破裂了,从此双方是路人,但对毛孩子的感情仍然深厚;离婚了,“家”就没了,但“家人”毛孩子还得要。毛孩子那么可爱,她和他都舍不得伤害它。 背景乐胡彦斌《你要的全拿走》响起:你要的全拿走,剩下的我承受。留下我们的狗,别管有没有用,我怕它以后没人宠。 本案的争议焦点:柯基犬应该归谁?

且看法官如何处理。 这条柯基犬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属于《民法典》第1062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分割。 不过毛孩子又不同于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它是有生命的,没法进行实物分割,不可能一劈两半,男女各持一半。而且,两人对毛孩子倾注了大量情感,这毛孩子对于他们已经不是一个“物件”、一只宠物了,而是“家人”,是“孩子”。嗯,长毛的不会说话的“毛孩子”。 两人都把这条柯基犬当“毛孩子”,承办法官就参照孩子抚养权的处理方式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咳咳,可怜天下父母心,既然都是为了“孩子”好,那就没什么是不好商量的…… 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柯基犬归徐某所有;李某每月向徐某支付柯基犬的照看费用,直至柯基犬去世;柯基犬的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双方还口头约定,在徐某正常作息时间内,李某只要提前联系,都可以前去探望柯基犬。

“直接抚养方、抚养费、(被抚养犬的)重大开支,探望被抚养犬”都写了,写得有模有样的。确实有点儿像孩子抚养权。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这对夫妻好暖,好有爱,好负责任。

有人觉得他们辜负了毛孩子,没为毛孩子考虑。

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女方徐某认为男方李某不适合“抚养”毛孩子的主要理由之一为“一有空就喜欢打游戏,缺少对柯基犬的照顾”。 这句话其实蛮有杀伤力的,因为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有无照顾陪伴孩子的意愿与能力,确实是司法实践中决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要素。 插播一条公益广告:大老爷们的,平时不要沉溺于打游戏。玩物丧志伤身体不说,离婚连狗都抢不到,更别说抢孩子了! 言归正传,离婚时,“毛孩子”到底该怎么分?

虽然上面的案例中的法官是参照抚养权有关规定来组织调解的,但毛孩子在法律层面确实不是孩子,只是一件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时,毛孩子怎么分,法律并无相关专门规定,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 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宠物的处置无法达成一致,法官通常会先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来来来,谈一谈,谈一谈,都是为了“孩子”好,协商解决好不好? 法官会引导双方通过调解就宠物的饲养、价值补偿、对宠物的探望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自愿,只要当事人能谈妥能接受就是好的正确的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则只能让法院判决了。

如前所述,再可爱的毛孩子在判决时,法院也只能将其视为财产来进行分配,判决毛孩子归属于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财产折价款)。 毛孩子这种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法院要考量那些因素来进行判定呢? 法院会综合考虑毛孩子的来源、日常照料、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毛孩子归谁“抚养”。 毛孩子的来源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买的、送的、捡的。买的话,看是谁出面花钱购买的;送的话,看赠送者是哪一边的人际关系;捡来的,看是谁捡的。 日常照料,就是看毛孩子来了以后,主要是谁照料的。谁负责毛孩子的吃喝拉撒?谁负责遛它,谁和它玩耍?谁陪伴它?生病了谁来给它看病照顾它? 生活环境,就是看一方的生活环境适不适合养宠物。一方独门独院,一方和人群租,无疑是前者更适合养宠物。 经济条件,就是看一方能不能养得起宠物。因为养宠物也要花钱的:办证、打针、狗粮猫粮、洗澡美容、小衣服小鞋子、宠物社交等,都挺费钱的。 上述因素是综合考量的,都重要。

讲真,虽然宠物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个判决宠物归属的因素还蛮像确定抚养权的那些因素的。宠物因“宠”字而具有特殊的含义,毛孩子和人们之间客观上存在着情感链接,所以司法实践中,关于毛孩子的归属判决也会刚中带柔,彰显温度。 不过毛孩子毕竟不是孩子:决定抚养权时,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问孩子自己的意愿;不管多大多聪明的毛孩子,决定“抚养权”时,法院都不会问毛孩子自己的意愿。 问了,估计毛孩子也答不出来;就算毛孩子答出来了,法官也听不懂。如果你真的爱你的毛孩子,那就多陪伴多照料照料它吧。如前所述,在离婚争夺毛孩子时,照料陪伴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所以,如果你希望离婚后它能继续跟随你生活的话,平常就对它们多点儿关心、多点儿陪伴吧。 最不济,就算你没争取到毛孩子,去探望它时,也不害怕被它遗忘或置之不理或形同陌路或龇牙咧嘴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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