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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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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柔性司法理念 助当事人取得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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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家理 家理律师事务所

家庭本应是夫妻相互安慰的港湾,男女双方组建家庭为了共同的家庭目标努力打拼本应是美好的事情,然而,现实有时却事与愿违。家庭中一方选择到国外打拼,到头来却与家人分道扬镳,个中缘由引人深思。

在一起家理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承办该案的深圳家理的周虹律师于2023年5月5日收悉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作为原告张某的诉讼代理人,对于张某提出的请求离婚、主张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等三项诉讼请求,深圳家理的周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积极、主动地与对方组织多次调解,通过有效的庭外谈判,最终为我方当事人张某争取到合法权益,调解结果满足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张某与汪某系经同事介绍认识,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育有一女、一子。为了创造更好的家庭生活,自2015年起,张某便前往墨西哥工作,期间仅回国几次,双方聚少离多长期处于异国分居状态。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原告张某便一直居住在墨西哥,双方分居至今。由于双方婚后很少共同生活,长期缺乏对彼此的陪伴与照顾,也无法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长此以往,夫妻感情淡然冷漠,婚姻最终流于形式。原、被告双方曾就离婚一事几度协商,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只能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深圳家理的周虹律师承办该案。

基于以上案件事实,深圳家理的周律师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终该案由在国内的汪某住所地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管辖。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虽然当事人一方远在异国他乡,但深圳家理的周律师用网络拉近了距离,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在遵循“硬性”法律程序的同时,践行柔性司法理念与人文关怀,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张某的诉讼权利。

中国有关社会与人口发展的学者认为,天各一方、聚少离多、背井离乡的生活,不仅减少了家庭幸福感,也必然产生各种社会问题。对一个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说,解决家庭的离散问题是一个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应该创造条件,更多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整体流动。只有家庭幸福和谐,才能更好地保证整个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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