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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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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从未尽抚养义务,我是否需要赡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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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沈婧&陈皓磊

A先生的父母在上世纪80年代经人介绍认识,由于双方家长一直催促,所以没多久便结婚了,之后生了A先生。可A爸爸却始终没有将心思放在家庭之中,反而在孩子出生后便去了外地务工,一去便是几十年。

在这期间,A爸爸几乎没有回过家,对于A先生的关心也仅限于电话,同样也没有给予过这个家任何经济上的支持,A先生从小便缺少父爱,这么多年来都是由A妈妈来照顾家人。

A先生的爷爷常年卧病在床,A妈妈不仅要照顾孩子还要照顾病重的老人。从小A先生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做什么工作的,在外有没有重新组建新的家庭。当然他们一家也有考虑过向法院宣告失踪或起诉离婚,但A爸爸又会偶尔联系家中,导致家人一直以来没有执行上述的措施。就这样,A妈妈一直抚养孩子长大,过得十分艰辛。

所幸A先生在学业上也是十分上进努力,考进重点大学毕业后也找到了十分不错的工作,和母亲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升,父亲在他心里也逐渐成了过眼云烟。而在2015年A先生突然得知父亲回到了家乡,母亲毅然决定与父亲解除婚姻关系,父亲倒也没有太多意见。但是A爸爸却让A先生支付每月5000元的赡养费。他认为自己年老多病,这些年在外工作也没有攒下多少收入,所以要求A先生赡养他也不是很过分。对于A先生来说这让人难以接受,他对此也十分不解,父亲从小也没有尽过抚养照顾义务,便拒绝了支付赡养费的请求。

此后A爸爸一纸诉状将A先生告上了法庭,A先生带着疑惑找到了律师,律师告诉他:你的想法我们是能够理解的,但这不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并不以父母抚养子女为前提。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付给赡养费等权利。所以A先生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但是5000元的赡养费很难会被支持。

最后在法院的协调下,A先生每个月给父亲1000元赡养费。因为多年的疏远双方关系也没有好转,讲到这里,我们也想说不论男孩女孩,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都是不变的,父母只有成为合格的父母,子女才会成为合格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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