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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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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50万彩礼“换”来俩月婚姻——不违反婚姻自由的婚前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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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周宵鹏

【简要案情】

结婚之前,男方应女方要求给付了50万元巨额彩礼,同时双方签订协议,3年内如果离婚女方愿退回全部彩礼。结果双方结婚仅两个多月,认为法律不会认可这一纸协议的女方便提出离婚,并起诉到法院。近日,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官司,判令女方须根据婚前协议返还全部彩礼。

  

27岁的女子张某与丈夫离婚后,只身到河北省河间市打工,并想在当地找一个富裕家庭的男子结婚。经同事介绍,张某与河间市28岁的青年农民李某相识,张某向李某提出50万元彩礼的要求。李某家境殷实,但一直没有娶到媳妇,看到如花似玉的张某,虽对巨额彩礼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答应了张某的要求。同时,为了让媒人和男方放心,张某主动提出签订一份彩礼约定返还协议,写明双方系自愿结婚,与他人无关,男方给付彩礼50万元,如果双方婚姻维持不满3年,女方愿意全款退回。作为见证人的媒人也在协议上签上了姓名。

  

2014年11月,张某与李某领取结婚证,并举行了结婚仪式。然而,婚后仅两个月,张某便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

  

张某诉称,自己与李某本无感情,当初仅仅认为夫家家境好就一时糊涂同意出嫁,现在打定主意要离婚。李某在法庭上陈述称,结婚两个月来,二人虽名义上同居生活,但妻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与李某亲近,二人从未行夫妻之实,表示同意离婚。然而,双方在彩礼返还上出现分歧,张某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签订的协议系以正当关系之维持为目的,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有效,故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张某全额返还彩礼50万元。

【法官说法】

不违反婚姻自由的婚前协议有效

该案主审法官贾海雄表示,该案中,当事人均认可协议属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同时也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应认定有效。

  

根据婚姻法相关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时,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司法解释并未排除其他合法情形。

  

法院审理认为,该协议约定婚姻维持不满3年返还彩礼之内容,并未涉及强迫结婚或不得离婚之类人身自由权利的处分,所以不是对婚姻这种人身关系的约定,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依据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法院对被告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予以支持。

  

贾海雄提示,婚姻本以感情为基础,索要彩礼之类陋习换不来爱情,也锁不住婚姻,它只能给当事人带来麻烦,甚至造成更大的悲剧,希望即将跨入婚姻殿堂的人们能够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