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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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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女儿鼓励贫穷的豪门太太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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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桂芳芳 幸福家法

来源:幸福家法(folawyer66)

作者:桂芳芳

本文共1756字,读完预计需要5分钟


在决定离婚之前,有一段漫长的、痛苦的、艰难的思索理由的过程,即从个人的需要、利益、见解、价值观的角度全面为自己的决定提出根据的过程。


——瑟先科


陈阿姨来自广东,陪同她的还有两个女儿,也正是女儿劝陈阿姨发起离婚咨询。阿姨体态有些丰腴,穿着朴素,她低着头静静地看着桌面,手指头不自觉地在摆弄空气。在她开口前,我完全没有猜到这是拥有四家连锁酒店的老板娘。


更确切地说,陈阿姨的先生开了四家酒店,身家过亿。但这一切似乎与她无关,陈阿姨不参与公司经营,她人生的价值就是给老公做早餐。对于一个二三十年以来都专注于照顾丈夫和女儿的全职太太来说,不参与公司经营也是件常见的事。可甚至家里购置的数十套房产,没有一套有陈阿姨的名字。


陈阿姨似乎习惯了这种生活。那又是什么让一向隐忍的陈阿姨决定来上海咨询离婚呢?


原来,陈阿姨偶然撞见丈夫打电话,听到了丈夫疑似出轨的消息,向来没有主见的陈阿姨只能告诉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在女儿多方查证打听后,发现自己的父亲果然早有外遇,并且都有两个私生子了,小儿子和女儿的孩子一般大。


陈阿姨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不知所措。的确,对于一个把全部心血奉献给家庭的传统女人来说,丈夫出轨这件事令她如鲠在喉。离婚,可能是她一辈子没考虑过的词眼。


而陈阿姨的两个女儿目睹了这几十年以来母亲的默默付出和隐忍,也为了保护几十年辛苦累积的家业不流入外人之手,则一直劝说母亲和父亲离婚。


陈阿姨害怕离婚,更准确地说,是害怕作出离婚或不离婚的抉择。但是,不作选择其实也是一种选择,而且是最坏的选择。夫妻财产全部在丈夫的控制下,丈夫出轨并且还有两个私生子。如果丈夫转移财产后要与陈阿姨离婚,那么陈阿姨将欲哭无泪。为了保护她们几十年来辛苦累积的家庭财产,我给陈阿姨提供了两个建议:


一、不离婚,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属性


陈阿姨对离婚充满了恐惧,可以借此机会和丈夫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并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如果将来陈阿姨与丈夫离婚,则可以依据协议的约定分割财产,这份协议就成为维护陈阿姨财产权益最好的工具。


除此之外,也可以签订一份综合性的调解方案,例如约定尚在读书的小女儿的留学费用的和嫁妆安排。父母没有抚养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若非男方自愿,他没有义务支出女儿的嫁妆和留学费用。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女儿的利益,也降低陈阿姨的负担,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


二、离婚分财,这是无奈之举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了。当然,但在陈阿姨提出离婚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首先,是关于家庭资产情况的调查,因为家庭财产都在其男方名下或男方的控制之下,如果陈阿姨在不了解具体资产的情况下贸然提出离婚,就可能面临配偶转移财产的风险。


我建议陈阿姨先将保险箱内的财产妥善保管。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因此需要保持知情或提出登记异议。对于酒店的经营和资产状况,所幸的是女儿曾经担任出纳,女婿担任一家酒店的店长,因此对于酒店相关资产的调查较为有利。


二是男方出轨并生育私生子的证据搜集。这是难点,但是在《民法典》保护无过错方的立法改变之后,过错证据的价值更大。包括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甚至请求法院根据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多分财产。


尽管给了他们建议,但是在陈阿姨离开后,我仍然为她担心。像陈阿姨这样一贯弱势的人,是否能在订立婚内协议时不落下风地和丈夫协商谈判,又是否能在和丈夫对簿公堂时据理力争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呢?


在中年人离婚的问题上,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当母亲面对婚姻危机时,陈阿姨的女儿坚定地支持母亲,并鼓励母亲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这并非陈阿姨这个案子的个性。在我处理过的多起案子中,夫妻离婚时,子女往往偏向母亲一方。一般都是孩子看到母亲为照顾家庭和子女付出更多心血,或感情破裂的原因在父亲。夫妻离婚时,子女通常会成为母亲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支持。


当然,女儿的立场未必是妈妈的立场,女儿想保护妈妈和家族资产,但是未必能完全理解妈妈。陈阿姨的女儿同样忽略了母亲的情感需要,包括了五十多岁的传统女人对于离婚的天然恐惧和离婚后生活的未知的迷茫。


陈阿姨的故事,未完待续。祝愿陈阿姨这样的人,能为了自己的权益勇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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