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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问题”帮你判断:离婚时哪些风险无法预料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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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以下文章来源于家理律师团队 ,作者家理律师
见过太多深陷错误婚姻泥沼,无法走出的男男女女。 最揪心的,永远是惨遭剥削,被婚姻困住的那群人。 之前有位女性找到家理律所,她想起诉离婚,却架不住对方的威胁放弃了。 事情是这样的。 她和丈夫经人介绍认识,闪婚5月后怀孕了,但坐月子期间,她发现丈夫在外面偷腥。
几番争吵后男人脾气愈发暴躁,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打骂她和女儿。 女方想起诉离婚,无奈对方长期家暴的证据没有保留,法官不准许离婚。 找不到出路,她只好带着女儿跑回了老家,可安生日子没几天男人便找到了她住的地方。
期间,男方以不买房就杀她父母作为威胁,最后女方因为恐惧借款买房,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更为过分的是,男方带着小三住进了新房里,物业缴费信息却留了女方的名字。 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受害者,婚姻里学不会保护自己,也没有保全财产的意识,才沦为他人的牺牲品。 今天我们就上述案例分析可从哪些婚姻法律点入手,找到离婚的破局之道。
01长期遭遇丈夫家暴, 但诉讼离婚未成功该怎么办?
对于诉讼离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双方需要冷静期。但第一次不判离,需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本案中,女方没有拿出对方法定认错的证据,对方又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法官只能驳回女方诉求。待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女方提出第2次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官应当准予离婚。
这个时候,诉讼流程就很重要了。
1、准备离婚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2、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暴、出轨等的证据;
3、如果你们之间的共同财产较多较复杂,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4、准备好后,向法院提交材料,审核,缴费,完成立案。(如果委托了律师,可以让律师梳理下材料,看是否准备完善)。
但也有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准许判离的情况。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离婚,向法院起诉,只要提交符合法定标准的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依然有权强制判决离婚。
0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包含以下7种情形 一般情况下,证明感情是否破裂,则要围绕这7种情形进行举证: 1、对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结婚证或是结婚登记信息,可以由律师在民政局查询,但实践中同时有两个结婚证的事比较少见。 (2)办结婚喜酒的证据、孩子出生证明上父母的名字,对外与他人同居者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比如租房的合同等; (3)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同居场所邻居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2、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暴力实施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或是事后拍的现场照片、看病的记录、报警的记录、伤情鉴定的记录、事后双方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短信、或是写的保证书等书面记载的内容、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有参与网络赌博的记录或是线下赌博,购买毒品,家中吸食毒品的物品拍照,被要求戒毒的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分居协议(内容里记录清楚由于双方感情问题分居,由双方签字)、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居委会居住证明、暂住证、双方通话聊天内容。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这个其他就比较宽泛,一般的婚外情,一夜情、长期嫖娼等均可作为感情破裂的理由,故相应的记录都可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此,家理律师建议不要人为的去制造证据或是通过非法的手段取证。
比如当事人在车上装偷录设备,在家里装窃听设备等,调查取证也是要有限度的,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无法被认定,同时,律师在庭上质证时也要注意审查证据的来源,但凡通过非法手段,或是侵害别人的合法权利而取得的证据均可在证据的合法性上予以否认。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这是一个独立的程序,需要向法院单独提起,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被法院宣告失踪。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03丈夫出轨,该如何存证?
1、微信聊天记录存证
首先,可从文字、图片、语音、视频微信记录、网络链接记录以及一些支付转账信息收集证据。 证据保存后,提交时需要注意以下3点:
(1)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最后,当事人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
2、消费软件存证
如果找不到对方的任何聊天记录,可以从TA没办法删除或想不到删除的东西找起。 (1)支付宝和淘宝账户
看TA的账单中买过哪些东西,比如女性用品或是餐饮记录等等。 (2)吃饭、出行软件上的购买记录或短信回执
像美团等软件,吃饭、门票等等记录都能查到。 (3)腾讯视频账号里的记录
3、银行流水,开销支出
熟知伴侣的经济状况后,查询消费账单就很容易,一些大额资金的支出,通过查银行流水便一目了然。 04夫妻一方买房且登记在另一方 名下,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了不管房产证上是夫妻哪一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登记结婚以后一起用钱买的,不管是否贷款来买的,一般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但是,对于离婚以后房产的分割问题有多种不同的情况,不能简单的因为房产证上只有谁的名字来确定就是属于谁。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双方婚前购房有一点值得注意:双方共同出资,但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法律上认定可能存在婚意购房,按共同财产原则分割或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上述案例中,夫妻双方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一方借款买的,两人都应一起承担这个债务。 那房子的财产如何分割呢?
法律上,离婚财产有5种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家理律师观点】
根据家理律所出版的《2021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白皮书》显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多为初婚。
经统计调查发现,这些初婚的当事人大多因双方性格不合、三观不合、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等因素致使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引发了一系列离婚纠纷。 而且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了解婚姻家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容易遭伴侣欺骗,损失惨重。
因此,无论是第一次准备踏进婚姻殿堂的新人,还是准备离婚的夫妻,都需要慎之又慎。
这里家理律师建议,如有遇到不能解决的婚姻困惑,提前咨询律师,做好一切充足的准备,才不至于婚后影响夫妻感情,离婚后财产权益的保障不到位。 会对优秀的文章进行转发。 已知转发文章来源和作者的,我们将注明转发来源和作者。 对于未知来源和作者的,如您是作品原作者请联系我们予以注明。 文章作者如需要删除文章的,也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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