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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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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继承权也会被判定无效?遗产继承的这些误区,现在知道还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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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家理律师团队 ,作者家理律师

北京有个老人过世了。
他的一对儿女,却跑去法院打官司。
原因是年迈多病的父亲,竟为了回老房子生活,把过半的遗产都给了大儿子。
而对小女儿,不留分毫。
放弃继承承诺书签了,协议生效了,但大儿子却把老人丢进养老院后不管,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小女儿愤愤,诉至北京法院。
最终法院判定,小女儿拿到40%的房屋份额。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后,居然有反悔的余地?
这不是什么假新闻,而是家理律所处理过的真事。
一个老人,膝下有儿女,辛苦大半辈子只为晚年享享清福,却因子女争夺遗产落寞去世。
听起来不可思议。
但这样的“怪事”不在少数,而一个个案例背后,也影射着许多当事人家庭因物欲蒙蔽双眼,造成子女反目的结局。
接下来,我们就上述的真人真事展开说说,一个为了满足老人心愿,自愿放弃遗产继承却被有心人利用,愤慨扭转局面的当事人林小小(化名)。

订放弃继承遗产承诺书后

还能反悔吗

林老伯生前,一直和老伴生活在一座温和的小城,两人相敬如宾,一个每天在小区里遛遛狗,一个每天和老人闲话家常,这样的生活安稳平静,让无数人羡慕。
老伴去世后,林小小不放心林老伯一个人生活,没几天便将老人接回了北京一个有着80平米的家。
家里多了一个老人,林小小一家三口整天想方设法哄老人开心,饮食上也颇为注意老人喜爱的口味。他们做这些并不是为了遗产,而是让林老伯的晚年生活不再孤单。
可才住了将将一年,林老伯还是不习惯大城市的节奏,嚷嚷着想回老家的老房子住。
林小小不想违了老人的心愿,答应了下来,然而麻烦产生了。
大儿子林子祥(化名)趁老人搬到妹妹家中,霸占了老人的老房子。他们说想让父亲回老房子可以,但林小小必须签订一份放弃继承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林小小知道自家哥哥很精明,没办法只好签署了承诺书:“我哥哥和我嫂子负责我父亲今后所有养老送终的费用,包括租房、看病、雇保姆的费用,我可以放弃一切财产继承权,包括存款、房产”。
林子祥得到承诺后,欢欢喜喜地把老人送回了老家。期间林老伯提出想聘请保姆照顾自己,但林子祥丝毫不把他的话放在眼里,同年10月就把老人安置在养老院生活,还以更好照顾老人为借口。
在养老院生活了快6年,林老伯带着委屈和不甘离开了人世。
林子祥早就有了占据遗产的念头,一听老人去世就开始筹备如何继承遗产的计划。

不只是这样,他还屡次威胁妹妹放弃继承。
林小小几经思量,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家理律所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并以法定继承为由起诉林子祥。
经过细致梳理后,我们发现我方从未放弃过母亲部分的继承份额。
对于父亲这部分的继承份额,因为林小小签订的承诺属于父亲生前做出的,我们不认可其放弃意思表示,哪怕这个承诺书是有效的,也应是附条件的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林子祥确实负担了父亲养老送终的全部费用,赡养了老父亲,则我方林小小可以放弃承诺的继承份额,反之则承诺书无效。
确定这一办案思路后,如何推翻承诺书中放弃继承的生效条件成为了本案关键点。
林小小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较少,我们向法官申请调取了林老伯生前所有的银行存款记录及流水。
挑战与机会是并存的,因为距案件开庭不足48小时了。
所以当我们收到了被告方的证据材料后,立马加急处理。
这份材料中不仅有老人的银行存取款流水记录还有老人的病历、住养老院的各项花销记录。
材料多且复杂,我们争取在不到一天时间内,将案件和所有证据深度梳理出来,并发现了有利我方的4大关键点:
第一、短短五年间,老人的90多万存款近乎花销殆尽,但多项大额支出并未用于老人养老
林老伯生前有90余万存款,但直到他送进养老院的5年里,这笔存款却早被花销殆尽。
而在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中,仅有三十余万是老人的真实花销,其余六十余万元的花费用途则无从考证。
第二、双方对老人的养老送终事宜进行过详细的约定,但林先生并未尊重过老人意愿及协议约定
我们从林先生提供的双方聊天记录看出,是否将老人送入养老院的记录多达6次,并且多次讨论老人的病情以及相关护理问题。
承诺书中有为老人雇佣保姆的相关约定,但根据我方查阅的证据可知,老人生前曾提出过“想聘请保姆照顾自己” 居家养老的要求,但林先生不曾尊重老人意愿,且在签署承诺书后的同年10月,就把林老伯送进了养老院直到去世。
第三、2017年,林先生曾逼迫我方林女士协助过户涉案房产
2017年,林先生在微信中给我方林女士留了一段语音:“下周六之前一定要来和我把房屋的问题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那父亲那里我就不去了也不管了”。
这一录音力证了林先生不顾念亲情,在老人生前就萌生了将房屋侵占到自己名下的强烈意愿。
第四、老人生前无糖尿病,病历中有多次购买胰岛素记录,花销存疑
我们在收集证据时,对老人生前有无糖尿病存疑,于是问了我方林女士和养老院护工,还有对老人病历的详细梳理,发现病历记录中屡次出现了以老人名义购买胰岛素的记录。

于父母遗产继承的问题

法庭上,我们紧抓关键证据,逐一反击。
首先指出老人生前存款生前存款90余万,而林先生提供的材料中合理花销记录仅有30余万,有60余万花销不明。
林先生承认其中20万用于其子女留学,另外的40万无法说清花销明细,只能反驳道:“就是给老人花费了”。
其次请求法官让林先生阐述,为什么在微信中强势要求林女士配合过户老人名下房产,法庭上林先生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然后利用这一点向法官直观的释明,林先生不仅霸占老人的房屋不让老人居住,同时在老人生前就想将房屋占为己有。
再次我们请求对方解释在老人没有糖尿病的情况下,却有老人屡次购买胰岛素记录的问题。
证据面前,林先生只能承认是自己动用老人的医疗份额为自己购买了胰岛素。
而上述30万元老人合理花销中的一部分其实并没有花到老人身上,老人养老也从未动用过林先生夫妻的经济收入。
最后,我们通过有效的证据逐一击破了对方的谎言,力证老人生前在心理、经济双层面均不曾依赖过林先生时,法官认可了我方的思路。
本案经判决结案,最终我们在证据材料极少的情况下,为林女士争取到40%的房屋份额。
我们很为当事人林小小感到高兴,但有几个关于本案的热点问题需要注意: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还有反悔的余地?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换言之,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所作出的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因此,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所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承诺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放弃继承,其实质为预先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行为。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期待权为由,请求确认继承权丧失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但该放弃表示系在分家析产等合意行为中作出,涉及继承权之外其他权利义务安排,继续享有继承权有违相关习俗并导致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对作出放弃表示方请求继承遗产的请求不予支持。


生活中,这种意思表示通常属于附期限或者附条件的行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并非完全不可以反悔,应该根据反悔原因、反悔时间、对其他继承人的影响等因素分情况而定。


二、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父母的遗产怎么分?


在父母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同时也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此,当事人如想多分遗产,需要举证其对父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包括父母的衣食住行、为父母看病看护等。

同时,也可收集证据证明其他继承人有能力进行赡养而不赡养,以此主张其他继承人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当然,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当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三、对于不孝子女,父母可以让其失去继承权吗?

当然可以,如果子女对于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那么父母是可以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不让特定子女继承遗产,来排除掉他的继承权的。即使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法律也明确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婚姻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理律师观点

遗产本是父母离世留给亲人物质上的安慰,但有些时候,遗产成为手足间过不去的坎,从而导致亲人反目。
所以生前立好遗嘱,是避免纠纷的最佳选择。可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往往没有遗嘱的意识。
家理律师提示,想要预防遗产继承纠纷,父母应该早做准备。


1、盘点自己的资产和债务,确定遗嘱受益人


按照上述法律描述,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配偶、子女、父母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民法典规定,遗嘱受益人也可以是外人。
所以大家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前指定遗嘱的受益人,避免子女争夺遗产的问题。


2、找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立遗嘱


司法实践中,有60%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
那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遗产法,写的遗嘱可能不满足法定形式和内容,最终判定无效。
比如,某父母在老大和老二的胁迫下伪造遗嘱,那么这种情况就会判为无效。
所以寻找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立遗嘱尤为重要,以免令自己和家庭付出沉痛的代价。

家理律所办过许多继承纠纷案件,都是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妥善安排,然后被继承人过世后发生纠纷矛盾,有的在法庭上甚至大打出手。


因此,增强遗产管理意识,选择合法的程序和形式对遗产进行分配是最有效预防纠纷的方式。


当继承纠纷真正发生时,也不必慌张,您可以选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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