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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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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丈夫自愿转给第三者的钱,妻子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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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云南文山人民法院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同意,擅自赠与给婚外第三者的资产,属于无效的赠与行为,婚外第三者应当予以返还。

来源|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婚姻中丈夫自愿转给第三者的钱妻子可以要回来吗?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一、基本案情

A女士与B先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0年11月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存续至今,夫妻二人靠做生意维系生活。2020年,B先生与C女士认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2022年,B先生以转账的形式向C女士赠与5万元,A女士知道后认为B先生所转的款项系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C女士获得的这5万元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B先生和C女士一同诉至法院,要求判决B先生的转账行为无效、C女士返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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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决

文山市法院经审理认为,B先生将5万元赠与C女士,属于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情形,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未得到A女士的同意或追认,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B先生的赠与行为,属无效行为,C女士取得的5万元,应当予以返还。故判决B先生对C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C女士向A女士返还5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法官说法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虽然恋爱与婚姻自由,但应当符合婚姻家庭观念和道德规范,任何一方发生婚外情,都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美好,也会背负社会的骂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共同营造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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