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楼07
预约咨询:021-3305-1308
上海婚姻律师网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离婚新闻
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生育流程
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借腹生子”小孩由谁抚养?
《婚姻法》房产归属要点解读
注意!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公积金在离婚中的处理方式
青春损失费的误区 !
谈“小三”是否有继承权
怎么样算是重婚?
妻子状告没有性能力必须离婚
闪婚闪离,80后婚姻怎么了?
天气信息
来访线路

来访线路

副标题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07室(靠近南京西路),紧邻长征医院

电话:021 —3305 1308

简介: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只办理婚姻家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高档CBD商务圈。律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十余人,汇集了婚姻家庭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通润律师基于对客户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刻了解,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已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通润律师秉承专业、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在持续巩固自身优势业务的同时,稳健拓展专业化、品牌化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新需求。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国内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婚姻家庭事务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婚姻协议、婚姻诉讼;涉外的婚姻家庭案件、各种文书公证认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争议,企业家事财富纠纷、财富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等。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团队能力。截止2017年,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一共出版了二本专业著作、二十二期《通润视角》专业期刊,在国内外近百家媒体上发表一百多篇学术论文。创办和维建了上海婚姻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官网等多个专业网站,其中网站中文版本7个之多。


新浪微博秀
我们的律师团队
潘  熙  主任律师
张敏仪  专业律师
吴美玉  专业律师
李  迪  律师助理

生前争讼离婚,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二维码 2

转载自:融家家事    来源 | 济南历城法院

01

基本案情

徐某与吴某甲于2020年4月27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吴某乙、吴某丙系吴某甲与前妻所生子女。2021年10月20日,徐某诉至历城法院,请求与吴某甲离婚。徐某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诉称:其与吴某甲经人介绍相识,婚前了解不深,未建立良好的感情基础,二人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吴某甲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因徐某要照顾读初二的儿子,所以一直与吴某甲处于分居状态。历城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认为,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但吴某甲认为双方尚有感情,不同意离婚,故对徐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判决不准徐某与吴某甲离婚。2021年12月20日11时许,案外人朱某与吴某甲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吴某甲受伤,后于2022年4月13日因医治无效死亡。历城法院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的(2022)鲁0112刑初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徐某、吴某乙、吴某丙应获赔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作出认定,其中,确认徐某、吴某乙、吴某丙应获死亡赔偿金847188元。徐某、吴某乙、吴某丙就死亡赔偿金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徐某认为,其与吴某甲系夫妻关系,其本人系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应当得到适当照顾,要求分得死亡赔偿金的40%。该赔偿金暂存于历城法院账户中,需以本案判决结果作为分割的依据。

02

法院裁判

徐某曾起诉与吴某甲离婚,并在该离婚案件中陈述与吴某甲感情破裂、分居生活等情形,结合吴某甲发生交通事故后均由吴某乙、吴某丙照料并支出各项费用的相关事实,可以认定,徐某虽在吴某甲死亡时与其存在夫妻关系,系应当分得死亡赔偿金的近亲属,但吴某甲生前与徐某的生活紧密程度、依赖程度相对于吴某乙、吴某丙显然较低,对于死亡赔偿金,徐某应予少分。关于徐某主张依赖吴某甲扶养的问题,(2022)鲁0112刑初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徐某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吴某甲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均未予支持,对徐某依赖吴某甲扶养的事实未予确认,同时,现有证据均无法证实吴某甲具有收入来源,结合徐某与吴某甲分居生活的事实,两人不具有紧密的生活依赖关系,无法合理推断徐某依赖吴某甲扶养的事实,故对徐某的该项主张不予认可。徐某主张分得死亡赔偿金847188元的40%计338875.2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合本案情况,酌情支持徐某分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中院经二审维持原判。

03

法官说法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死亡赔偿金系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的财产损失,属于死者近亲属共有,在分配时,应秉承公平原则,按照家庭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依赖程度等进行合理分配,而不应简单的平均分配。


会对优秀的文章进行转发。

已知转发文章来源和作者的,我们将注明转发来源和作者。

对于未知来源和作者的,如您是作品原作者请联系我们予以注明。

文章作者如需要删除文章的,也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